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西夏区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一个市辖区,位于银川市西部,地理坐标东经105°49′~106°18′,北纬38°08′~38°52′。西夏区东起包兰铁路,西至贺兰山口轴线(宁蒙界),南临永宁县,北接贺兰县,总面积1129.3平方公里,是银川市三个市辖区中面积最大的。西夏区辖2个镇、7个街道。截至2013年,西夏区共有24万人。2013年,西夏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1.08亿元。西夏区境内分布有拜寺口双塔、滚钟口、贺兰山岩画景区、西夏王陵等景点景区。西夏区地处银川平原西部、贺兰山东麓。地理坐标为位于东经105°49′~106°18′,北纬38°08′~38°52′。西夏区西至贺兰山分水岭,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接壤,与金凤区为邻,南北分别与永宁县和贺兰县相连,总面积1129.3平方千米。西夏区地貌属宁夏北部平原和山地地貌区,由贺兰山山地和银川平原,由贺兰山山地和银川平原两个地貌分区组成。银川平原又分为贺兰山前洪积倾斜平原、黄河冲积平原两个地貌区。西山东川、西干渠、新开渠、良田渠等绕境,湖沼镶嵌,是西夏区地貌格局的基本特征。